申請流程 | 兼職實習 (每學期144hrs) | 全職實習 (全學年總時數1500hrs) |
科目(必):諮商心理實習 (一)、(二) | 科目(選):專業實習 (一)、(二) | |
一、擬定實習計畫書 | 2 月初 | 2 月初 |
二、和學校督導討論與確定 | 3 月 | 3 月 |
三、和實習機構接洽及面談 | 3 月-5 月 | 3 月-5 月 |
四、確定實習機構 | 5 月中旬 | 5 月中旬 |
五、正式實習 |
9 月 1 日 至1月31日 |
7 月 1 日 至 隔年 6 月 30 日 |
修業年級 | 研究所二年級 | 研究所三年級 |
備註 |
須先修畢: |
諮商心理師-必備科目 |
※由於本校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有簽署機構對機構的實習合約書,所以系上只需發實習公文,而無需附系上實習合約書。
諮商實習手冊 | 備註 |
113學年度實習手冊(新版) |
本檔案加密,請來信(family@g2.usc.edu.tw)索取密碼 (112.12月修訂) |
◆諮商心理師考試檢附文件 | |
諮商學分證明 (向學校申請開立) |
●請填寫「諮商學分證明表」 |
心理諮商實習時數證明 (向實習機構申請開立) | ●請實習機構開立「實習時數證明」(申請表下載) |
※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
●臺灣諮商心理學會「諮商心理實習及機構審查辦法」
●查詢「審查通過的全職實習機構名單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