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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系/雙主修

●申請輔系/雙主修
敬請詳閱教務處註冊課務一組 各項專區中
輔系/雙主修專區」公告。(每年3月公告)
110學年度申請輔系暨雙主修注意事項
110學年度錄取學生名單及相關注意事項

●「教保員」資格
其修課須符合本系報部(教育部)之
32學分
申請本系輔系/雙主修之同學
無法取得教保員資格
(因輔系/雙主修規定之修課科目與教保員應
科目不盡相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