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 申請輔系/雙主修 ◆112學年度申請輔系暨雙主修注意事項 敬請詳閱教務處註冊課務一組 各項專區中「輔系/雙主修專區」公告。(每年3月公告)
●「教保員」資格 修課須符合本系報部(教育部)之32學分 申請本系輔系/雙主修之同學無法取得教保員資格 (因輔系/雙主修規定之修課科目與教保員應修科目不盡相同)